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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094854589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已告知咨询人申请生育审核不通过的具体原因,并指引咨询人按要求填写信息重新提交生育津贴申请,关于申请生育津贴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咨询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9-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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