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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2023年村土地被征地使用,全村拆迁。父亲于2004年去世,家里有两个女儿和母亲小女儿是否拥有两份股权?

    义务2023年村土地被征地使用,全村拆迁。父亲于2004年去世,家里有两个女儿和母亲。大女儿已结婚,只生育一个儿子并且户口落在娘家。小女儿已工作未婚单身。母亲一直单身。问:小女儿是否拥有两份股权。 北京市

    拆迁 土地征收 土地 户口

    提问者:ask685904623

    发布于2023-09-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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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1686378349 丨Lv 1
    要调当地政策
    +10 2023-09-07 北京市
  • ask5083957202 丨Lv 1
    这个问题不大,我们律师团队是可以处理的
    +10 2023-09-06 北京市
  • ask8129048248 丨Lv 2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有律师已做出比较详细的解答可供参考,但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你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10 2023-09-05 北京市
  • ask9390602759 丨Lv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征收时,拆迁移民应获得完全的土地补偿权利,包括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补助,以及征收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权利。在处理征收地土地所有权的时候,应当采取抵押和拆迁移民持有的土地开发权、建筑物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以及采用补偿方式等多种结合方式,来安置拆迁移民,并确保拆迁移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您提供的案例,父亲去世后,小女儿所拥有的两份股权,应该可以用于抵押和征收土地开发权、建筑物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以及补偿方式等,获得完全的土地补偿权利。
    +10 2023-09-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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