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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需要一致问题

    1、我是去年5月入职这家公司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交的公积金,现在单位决定按应发工资交了,我是否能要求单位补回去年到现在的不按应发工资交的差额。2、佛山的缴存比例个人可以缴12%单位缴5%,深圳必须要个人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吗?不能单位12%我个人交5%吗?3、缴纳金额不应该是平均半年工资标准吗?我的工资是5000,有个司机补贴400,奖金,高温补贴等除外,总计税前5400,实发4800,请问单位按照哪个标准缴纳呢。以上问题,谢谢 北京市

    提问者:ask2207426783

    发布于2023-08-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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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352737183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行认定,具体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及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一个单位仅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单位部分的缴存比例和个人部分的缴存比例相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我中心反映。如向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事大厅协助调查。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0 2023-08-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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