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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报住宅楼1楼楼梯间堆放杂物物品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广州市越秀区大石街18号四幢三梯1楼的楼梯底下,堆放许多杂物物品,那里属于消防通道,墙上也贴了告示,但杂物物品依然存在。广州市越秀区大石街18号四幢高度是住宅楼,超过24米,属于高层民用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请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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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050930575

    发布于2023-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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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73354579 丨Lv 1
    越秀区政府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反映的举报事项已收悉,经核实,反映的情况属实,已依法处理。您反映大石街18号四幢三梯1楼的楼梯底下存在杂物乱堆放杂物的问题收悉,执法办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杂物堆放在楼梯转角位置,主要为居民的生活杂物,消防通道仍处于畅通状态,执法办已联系居委会尽快通知相关住户对杂物进行清理,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感谢您的监督意见。
    +1 2023-08-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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