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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忘缴医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补缴后能报销吗

    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雇主7月份忘记交医保。那雇主8月份补缴7月份医保后,那我8月份住院发生的费用,能否报销?如果能,如何报销?需要我自行垫付,然后在补缴后去办理零星报销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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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277624270

    发布于2023-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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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029220552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而未参加的,其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用人单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后,参保人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8-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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