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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院补办转诊后可补报销下调的部分费用吗?

    问题一:我是2022年10月21日坪山人民医院急诊后作脑部手术并住院,当时医保绑定的龙岗区南约社康医院(对应龙岗中心医院),当时因疫情和急诊等原因,未办转诊,住院费用下调10%,即住院费用由80%下降到72%(三档医保),请问走什么流程可补报下调的10%; 问题二:2023年1月9日,我从龙岗中心医院转院诊到龙城康服医院,在2023年7月28日补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单上注明23年1月7日转诊。请问走问走什么流程可补报龙城医院下调的10%? (注意,在3月、4月、5月、7月办理过4次医保结算,具下调10%报销比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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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930000263

    发布于2023-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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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欧阳锦棠 丨Lv 3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您留言的问题,因多次致电均未接听,故无法直接答复;建议参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就医转诊、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就医转诊的,应经原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应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转出医院应向接受转诊的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8-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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