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订完成后,第4天告知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没法过户,请问甲方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https://m.fang.com/ask/ask_5114556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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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订完成后,第4天告知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没法过户,请问甲方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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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647842489
发布于2023-08-18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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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90922455
丨Lv 1
合同无效,如果有损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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