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可贷额度$https://m.fang.com/ask/ask_5113727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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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可贷额度
您好, 针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第十八条: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要求和本条前款规定之要求。 问题咨询:如果申请人满足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共同申请人目前只缴纳2年公积金情况,是否满足可提高可贷额度10%的情况,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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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281901732
发布于2023-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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