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与卖家描述不符合,但是已经过户$https://m.fang.com/ask/ask_5112727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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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与卖家描述不符合,但是已经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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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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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943161366
发布于2023-08-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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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014763974
丨Lv 1
法律分析: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就不需要写收条了,已过户的房子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提交了相关资料,就不用打收条了。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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