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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注销及二次提取咨询

    您好,我在广州番禺洛溪有套住房,之前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已偿还结清。问题一:我需要登录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请注销吗?问题二:我的配偶在佛山顺德杏坛也购买了住房,请问我还可以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还贷吗?等待回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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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596227176

    发布于2023-07-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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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157882377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如您番禺的房产尚未转移的,无需注销,可继续申请提取。我市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另: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提取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 2023-07-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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