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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就医报销咨询

    本人罹患弥漫大B淋巴瘤(原发纵隔),在深圳一线治疗失败,二线转北京(无转诊证明),6月份买了深圳惠民险,咨询如下问题: 1、目前开通了重大疾病门诊,同是做了异地就医备案,如果在异地门诊放疗是否可以异地直接结算,如果不能,能否带回深圳报销,需提供什么资料? 2、外购药品惠民保报销条件咨询:异地就医外购药品(医院药房没有药找大药房配送)能否带回深圳报销,比如pola和CD30单抗能否带回来走惠民保,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或什么资料。 3、已开通重疾门诊,是否需要开通特病门诊-恶性肿瘤(非放化疗),两者有什么区别。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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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413516539

    发布于2023-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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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522953335 丨Lv 1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在省外就诊的,如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出院已经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需要回到深圳申请惠民保待遇零星报销;如出院未经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需到深圳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去办理医保结算。医保结算时,若费用有符合深圳惠民保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一站式结算,无需另外申请。涉及院外购药的是惠民保待遇责任一,单独支付国谈药及合规药,需要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开具有效处方,并确因病情需要且经医生同意,在指定双通道药店购买的合规药品、及国谈药符合保险条款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申请理赔,具体以保司审核为准,后期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6152066。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7-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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