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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问 房东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我们租的房子五月份到期,现在房东想提前收回,由于没有书面通知,所以我写了个邮件,把相关事项说明白,然后房东全部回复邮件进行确认,想请教一下,这个邮件是否等效于书面通知?另外,由于提前收回房屋,房东需要支付两个月的租金做为违约金,请问我有无必要把大概他需要支付的金额以邮件形式告知他?(他邮件中说已将相关事项按照合同要求通知与我,并将于收房日将剩余事项按合同办结)收房时,是否以现金支付完毕,然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才算结清?如果收房当天,房东以其他理由说不能现金结算,我该如何处理?还请各位回答为盼。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房屋 收房 举报

    提问者:tony2288

    发布于2012-07-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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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余荣清 经纪人
    上海不清楚.
    +1 2014-12-26 举报
  • 刘子明 丨Lv 4
    1、邮件可以作为通知的书面证据,但对方承认还好,如不承认,你还需证明该邮箱是房东自己的,邮箱与房东之间的关系,因此一般不将其作为唯一证据,还应和其他证据相佐。2、收房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违约金,如果不能当时支付,可以定立解除协议,将其约定。
    +1 2012-07-05 举报
  • 星之网络 丨Lv 4
    等效于书面通知的前提是全部回复邮件房东本人认可。有必要把大概他需要支付的金额以邮件形式告知他,尽量说明确,结算方式也说明确,以免到时再为此言语。收房当天结算完毕是不能退让的,否则不能退房!
    +1 2012-07-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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