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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问题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作为居民个人的就医资金,为何只能支付医保目录内药品,对医保外药品仍需个人再支付?不是一直宣传个人账户的钱都是自己的吗,为什么在支付的时候仍然区别对待,难道我用我自己的钱买药都要看这个钱是在谁那里?在银行的就可以付,在医保的就不能用?既然如此,不如直接取消个人账户,医保只由公司承担,个人不用缴费,这样看病买药的时候,都自己补剩余的钱不是一样?为何我每个月还要交钱进去然后买药的时候还要我自己掏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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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158282762

    发布于2023-06-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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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27631262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一档参保人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医保个人账户列支,列支范围需结合我市医保目录范围,对于目录范围外的费用需由参保人自费支出,医保个人账户不予支付医保范围外的项目,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6-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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