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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租别人的已交付六年的房子做书画培训,今天风很大,把一扇窗户吹的掉下去砸伤了行人,责任怎么划分?

    物业和开发商有没责任?房东呢?请指教 北京市

    物业 开发商 门窗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小島妹兒

    发布于2012-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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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小小生活网 丨Lv 2
    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作为出租人的房东应当承担两项主要义务:“一是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及附属措施,即房屋应当不存在危及承租人、居住人或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二是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当发现出租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房东应当及时对其进行维修。”“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窗户吹的掉下去砸伤了行人,说明此前出租房屋已经存在危及承租人、居住人或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所以出现事故应当由房屋出租人承担责任。 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您租住很久了,出租人不能经常来检修,而您作为租住人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了隐患没有及时向出租人或物业报修,以排除隐患,那么您也有责任。如果你们此前另有约定则另当别论。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果后果、伤势严重还需进一步做具体的法律咨询,划分责任。
    +10 2012-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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