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广西出台新规防“烂尾楼”,具体有哪些措施防范出现烂尾楼?

    烂尾 烂尾楼 举报

    提问者:ask1829754793

    发布于2023-06-0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418755471 丨Lv 2
    广西出台新规,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和项目“烂尾”风险,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按资质等级确定开发经营范围和建设规模,监管部门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资质等级来评估其建设规模,防止企业逾越自身承受能力,导致建设壁垒过高,资金链断裂而出现“烂尾楼”情况。二是预售许可前不得开展销售活动,不得订立意向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预售价以外的费用,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前销售,未能按照既定规划建设而造成“烂尾楼”的情况。三是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商业银行签订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使用资金,避免资金链断裂而出现“烂尾楼”的情况。四是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人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节点,小区交付前15日要进行承接查验,以保证小区物业符合标准,防止出现“烂尾楼”的情况。总之,广西出台的新规旨在加强项目的监管,通过确定开发经营范围和建设规模,限制预售行为,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以及查验物业承接,等多种措施来防范“烂尾楼”的出现,保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AI整理生成 -
    +1 2023-06-0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