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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国五排放标准车迁入广州问题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关于国五二手车迁入广州的最新政策解读 根据2022年6月下发的《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公安厅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五排放标准小型二手车转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2】17号),珠江三角洲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粤府函〔2019〕147号)有关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请问在2023年6月30日后,珠三角地区以外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能否迁入广州?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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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786794872

    发布于2023-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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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angshu818 丨Lv 4
    这是市生态环境局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所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2022年6月23日广东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公布了《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国五排放标准小型二手车转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2〕17号),明确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珠江三角洲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继续互迁。机动车迁入登记业务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
    +1 2023-05-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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