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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缴年限

    公积金的领导好,我先说一下自己的情况:2007年至今2023年,我一直在同一间工厂工作。2007年入厂时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2008年他们又私自给我更换了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工厂没变,2011年又私自给我更换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工厂一直没变,直到2018年才从劳务派遣工转签合同为工作工厂的合同工,工厂承认派遣期间的工龄。2007-2018年是劳务派遣工,2018-2023年是工作单位的合同工。住房公积金是从2011年才开始缴存的,缴存基数一直是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工资不止这么多,请问,我现在想追缴公积金,是能追缴到2007年,还是只能追缴到2018年。有没有离职超过多少年不能追缴的说法。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提问者:taiheguoyi

    发布于2023-05-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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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831933098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以下资料,实名向其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反映:(一)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及您请求中心处理事项的投诉信,需本人签名;(二)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三)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劳动仲裁裁决书及送达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四)您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效证明。例如:由税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证明、作为工资发放使用的银行存折或银行打印单(需加盖银行章并注明哪些款项为工资)、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等,若通过市人社网办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系统等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表,且该打印明细表盖有“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办业务专用章”及各区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网办业务电子专用章的,则无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五)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各办事处、管理部地址链接:http://gjj.gz.gov.cn/ywwd/zxjbwd/content/post_3476484.html注:被投诉单位是广东省铁路系统的案件,到广铁分中心反映;其他的由单位注册地或登记地所在区的办事处或管理部(企业以注册地为准,其他单位以登记地为准)反映。请通过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预约执法业务再前往办理,追缴业务涉及具体资料及核算,无法在线告知,建议您办理时咨询办事人员。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 2023-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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