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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报销

    你好,我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汕尾市中心医院)门诊做了个核磁共振,我交的是深圳二档医疗保险,请问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的话,又该如何去报销,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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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247796898

    发布于2023-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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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777609571 丨Lv 0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5-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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