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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项目咨询

    您好,关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项目,有几个疑问: 1、我公司购买的信息化软件,其合同中约定是以乙方开发人员的人工工时计价,合同约定的软件承包费用总额中包含“住宿、交通费用和补贴等费用”,但是“住宿、交通费用和补贴等费用”的具体金额未在合同体现,也未在其他票据体现,这种情况下该笔合同费用是否可用于项目的申报?是否会在审计阶段被剔除? 2、我公司购买的MES系统,其应用工厂是外地的全资子公司,但深圳母公司也有联通该系统参与系统相关执行和管理工作,请问该MES系统是否可以用于本项目申报? 3、我公司有一款PLM软件是多年前购置的,该软件在2020-2021年有300万元的软件维保(运维保障服务)费用,且本次拟申报的项目离不开该核心软件的支撑,请问该笔300万元的维保费用是否可用于本项目申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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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陈星似

    发布于2023-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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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5668850 丨Lv 2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1、与第三方签订的软件服务合同,按与项目直接相关且有对应发票及支出的费用确认;2、申报单位应为工业企业,支持工业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打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采购供应、仓储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实现异地工厂等跨地域资源互联互通;3.考虑到软件服务类合同非一次性付费购置行为,如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在项目实施期内有效,则相关费用可计入。
    +1 2023-05-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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