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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强拆案外人房屋

    我从98年离婚以后,我一直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村*号这个房子里。浦东新区惠南镇*村动迁过程中,征收所罔顾事实,不遵循老百姓意愿,把我前夫的东西和我合并在一起,不讲法、不讲理。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个老百姓,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我,现被征收所说成无效,所有动迁利益都是我前夫的。我已离婚25年了,我前夫能代表我吗?他的签字和我有关系吗?我跟动迁办、征收所从来没有签过一个字。怎么我的房子就没有了(已被政府强拆了),而且是被前夫享受了补偿。 本次动迁中,政府官员和有关系的人就可以多次享受政府动迁补偿,就能多拿动迁利益。老百姓的合理利益就没办法保证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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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250082308

    发布于2023-04-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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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党宁2010 丨Lv 1
    给你看看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在官网的回答:葛同志:您反映1.*村*号动迁补偿问题;2.政府官员和有关系的人可以多次享受动迁补偿,多得利益的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您*村*号动迁补偿的事项已于2022年9月21日作出处理意见。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八条和《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对您提出的事项不再重新受理。关于您反映政府官员和有关系的人可以多次享受动迁补偿,多得利益的问题。建议您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特此告知。感谢您的来信。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8日
    +1 2023-05-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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