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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被物业欺负,要找哪个部门维权?

    新居刚装修完,还未使用,由于物业工作的疏忽造成房屋被淹,地热及木地板全部报废,电路亦被水侵泡,直接损失几万人民币,物业推卸责任,不做任何赔偿。业主如何维权? 北京市

    物业 房产纠纷 业主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卡哇依~卡卡

    发布于2012-06-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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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罗伟 经纪人
    肯定是有必要的啊,保证双方的利益
    +10 2014-09-17 举报
  • 姜慧明 置业顾问
    星岳装潢应该是数的上的吧,价格蛮实惠的
    +10 2014-09-13 举报
  • 装修顾问
    广告
    方案改到你满意,5万块钱装出10万的效果,省心省事!

  • 天马网吧 丨Lv 0
    我想知道这样是不是违法的,要是,应该到什么部门投诉。 物业公司接管你可以先通过业主委员会走行政程序,凭物业合同找建设局公共事业管理科,进行
    +10 2012-06-30 举报
  • Monica890328 丨Lv 0
    具体情况说下,看是否是物业的责任。
    +10 2012-06-30 举报
  • 111zhaojun 丨Lv 1
    物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辖区的物业处(办),一般隶属于建委、房管局序列。他的自律组织是当地的物业协会。你可以先走行政的路子投诉解决,不行的话还可以寻求司法仲裁和起诉,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建议你选择仲裁,方便快捷,但是提醒你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无论你怎么做,必须注意收集保留有关证据。
    +10 2012-06-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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