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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张梦洁 经纪人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1 2013-08-25 举报
  • leana_lin 丨Lv 3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1 2013-08-25 举报
  • yinyue6 丨Lv 4
    直接拿房产证去土地局过户,不需要出卖人协助。
    +1 2013-08-25 举报
  • cat_y 丨Lv 4
    这好像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认了。
    +1 2013-08-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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