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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少缴追缴贷款咨询

    [1]公积金有正常连续缴纳,但因单位的原因未足额缴纳,追缴完毕后,还能成功走公积金贷款吗(还在该公司正常上班,可提供单位的补缴追缴说明并盖公章)? [2]如果可以贷,我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线上还是线下办理? [3]提供的资料中,是否有包括需要开发商提供的资料?如认购书必须盖公章或者法人签字等要求呢? 北京市

    提问者:ask5768298613

    发布于2023-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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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83017517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据您所述,您暂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您可待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再向我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0 2023-04-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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