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公积金少缴追缴贷款咨询$https://m.fang.com/ask/ask_508649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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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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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183017517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据您所述,您暂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您可待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再向我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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