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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88607358 丨Lv 0
    被拆迁人对拆迁的补偿款不满意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属于被拆迁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 2023-04-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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