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屋合同规定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作为房东合同是否可以提前解除$https://m.fang.com/ask/ask_5084374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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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规定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作为房东合同是否可以提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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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21324681
发布于2023-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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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ANA
丨Lv 2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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