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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诊大病的认定

    本人户籍深圳市福田区,一直在深圳缴纳医保,之前居住在深圳时,申请的门诊大病认定是“肾衰腹透”。 后来,回老家湖北荆州治疗,因并发症,改腹透为血透治疗,一直使用当地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较低。 现想改回用深圳医保报销,是否要重新认定门诊大病“肾衰血透”。对于我这种异地长期居住,长期卧床无法站立行走的病人,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进行“肾衰血透”的大病认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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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867325497

    发布于2023-03-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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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376847030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已告知参保人应向深圳市内有资质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申请门诊大病认定,门诊大病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大病待遇。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3-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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