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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建配套公共学校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主体

    请教一下,开发商因开发房地产代教育局配套建设的公共学校已移交教育局使用,该配套学校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系应由开发商缴纳还是由学校或教育局缴纳? 北京市

    提问者:ask7743732461

    发布于2023-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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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81642702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来电咨询关于代建配套公共学校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主体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府规〔2020〕8号)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首期维修金由建设单位按照物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在办理该物业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前一次性划入市管理机构设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上述文件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门户网站上查询。感谢您对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10 2023-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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