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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债

    债务人在2018.10.15借款10000元和2018.11.23借款15000元,到2019年经过催债还了8000元以后,直到现在都找不到人,失联不听电话,不回微信!想通过法律援助追回剩下的17000元 北京市

    提问者:欧阳锦棠

    发布于2023-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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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261713661 丨Lv 1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你好,法律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中债权人的权利,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没有还款,可以先与对方进行相关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相关诉讼,一般来说,只要对方欠钱不还,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您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10 2023-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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