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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反馈结果的咨询

    贵局于2022年5月9日发布了《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该征集已于2022年6月10日截止。 本人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贵局发送了反馈意见。但截止今日本人仍未看到相应反馈公告,贵局官网的征集公告也被撤下。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规程(试行)》第四十五条,市政府立法工作机构应当在市长签署法规议案或者发布规章的政府令后,通过其门户网站统一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同时,根据该《规程》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报送市人大的法规议案应当经过市政府审议并由市长签署。又根据公开新闻,《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与2022年12月2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了审议,意味着该议案应当已由市长签署,却没有见到应有的反馈结果,请贵局及时公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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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yeqinleaf

    发布于2023-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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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762354953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你好,你所咨询的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的反馈已可以在官网查询到,网址:
    +1 2023-03-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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