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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咨询

    一、需咨询问题涉及的基本情况: 1、上世纪90年代,A、B两个【公司】合作开发商品房,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权利份额登记在两个公司名下。 2、项目建成后,B将其拥有的全部项目权益转让给了A。 3、此后,A、B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房地产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完成后随即被注销。 4、项目大部分房子卖给小业主之后,还有几套未卖出去的房子,这几套未卖出去的房子在首次登记申请资料中记载是分配给B的,但是首次登记注销之后未进一步办理产权登记到A或B名下。 二、需咨询问题: 1、上述项目首次登记注销后、又没有进一步办理产权登记到A或B名下的情况下,未卖出去的几套房子不动产所有权是否根据首次登记申请资料的约定归属于B? 2、现在A希望B将上述未卖出房子进一步完成登记至A名下,如果A、B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贵中心将如何处理登记申请?是接续原来已完成的首次登记进一步办理转移登记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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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上海崇明岛钓虾客

    发布于2023-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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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758142824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3月14日上午电话告知您咨询的不动产归属相关问题,您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1 2023-03-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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