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个税缴纳在深圳断缴3个月,是否有购房资格

    我是深圳户口,已超过3年,单身且无购房记录。社保在2年前有变动,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导致不满足连续缴纳36个月的要求,但是,我的个人所得税在4年内,只有3个月在其他市缴纳,其他时间均在深圳市缴纳,个税断缴的3个月为连续3个月。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具有在深圳的购房资格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6606897585

    发布于2023-03-0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4340857791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满3年的,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关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指购房条件要求的连续缴纳时间段内出现一次或多次断缴但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情形。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购房人提供个人所得税作为证明材料的,个人所得税断缴情况参照社保断缴情况认定。建议您打印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查看,如有补缴或断缴记录且超过3个月,暂不具有我市购房资格。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3-03-1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