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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生儿医保迁移报销问题

    您好,我宝宝是在去年12月24日出生的,当时出生的时候由于有先天性心脏问题,在深圳辗转住院到2月2日的时候才出院。宝宝刚开始住院的时候,我们就给宝宝办理了湖南老家的医保,但是随着住院的时长和费用越来越高,出院的时候已经多达十多万,所以当时想着能不能让宝宝妈妈的户口迁移到深圳来,然后让宝宝随迁入户后缴深圳的社保,然后用深圳的社保来报销。请问这种方式是否行得通呢?假如行得通,那么宝宝的入户时间和缴社保的时间是否有类似出生内90天的这种限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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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992614604

    发布于2023-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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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38919105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十八条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第四十五条为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申请当月开始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入户之日起30天以内凭婴幼儿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按本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3-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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