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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爸在深圳办理了退休,是深圳医保一档,退休后在医保部门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备案到梅州市。我爸在梅州当地医院救治无效,转到广州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 问题一:因备案地在梅州报销的比例是按深圳市相等待遇(90%),那现在在广州那边住院治疗是不是也按照深圳市相等待遇(90%)进行报销,还是说要降低报销比例? 问题二:如果报销比例不能按照深圳市的待遇,我该怎么操作? 问题三:我已在2月17日办理了住院,还能将备案地改为广州或是再备案“临时外地就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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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461736819

    发布于2023-03-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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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149089382 丨Lv 0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经查,参保人人已办理了梅州市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由梅州市的医保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到广州市胸科医院的,其住院医疗费用的医保支付比例按本市的就医比例不需降低,但目前系统暂不支持备案再转诊按本市支付比例标准结算,参保人可垫付医疗费用后提供必备报销材料及备案地医院的转诊证明到本市各已开设医保服务窗口的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申请报销,也可通过线上渠道电脑端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手机微信进入“深圳医保”公众号掌上政务申请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通过以上任一种线上方式申请预审核通过后,再按短信指引寄送纸质报销材料;如参保人已在转诊医院按自行就医结算了住院医疗费用的,可提供必备报销材料及备案地医院的转诊证明向就近的本市医保分中心申请补报销降比例的部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3-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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