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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备案相关

    尊敬的深圳市商务局老师, 您好!境内企业A(已办理ODI备案)在香港设立一级子公司B,B在香港并购设立二级子公司C,C已在商务局办理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备案,请问二级子公司C在香港以在香港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设立或并购取得的三级子公司D是否需要在深圳商务局办理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备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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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026264515

    发布于2023-02-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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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699133647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关于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备案问题,现回复如下:二级子公司C以其在香港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设立或并购取得的三级子公司D需要在深圳市商务局办理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再投资报告必须注册两年内申报】第一步:①登录系统(深圳市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若找不到业务管理可以先搜索“境外投资备案”点“开始填报”,在页面上方有四个板块)业务管理→选择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管理。②选择新增再投资,填报完资料提交后点“送审”。③在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企业列表中选择打印表格;第二步同时办理: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资格类境外投资管理→证书查询→找到相应证书→操作→点击“境外企业再投资,”填写《境外企业再投资报告表》并提交、打印表格。第三步:①将表格签名、盖公章,一并交到(或邮寄)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楼1306室市商务局对外合作处。②等待审核,待两个系统的状态显示“已确认”后,再投资报告流程完成。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1 2023-02-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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