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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工资结算问题

    法定节假日结算问题,以及离职工资结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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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280587324

    发布于2023-0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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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323217471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就员工辞职之后工资结算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 2023-02-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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