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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生效日期:2008.01.01)是否已经被废止,是否已失效?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09.04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19修订)》(生效日期:2020.03.01)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0.17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生效日期 :2008.01.01)是否被废止。 需咨询的问题: 2008.01.01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是否还有效,该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物业属于单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少于十人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是否还可以适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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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197828680

    发布于2023-0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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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319480794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咨询收悉。2008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失效。此复。
    +1 2023-02-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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