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个人账户活化使用限额

    目前,深圳医保企业交的费用已不入个人账户(大概有2/3),建议目前“按上年度在行职工平均工资5%活化使用”,调整为2%,满足个人账户资金更有效使用!谢谢!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3637247567

    发布于2023-02-1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579082229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依据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二、【个账划入标准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照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2%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八、【拓展个账使用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还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一)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中,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费用,每月不超过300元,每月未使用额度不滚存计入下月额度,不累计使用;(三)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四)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达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五)其他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包含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配偶及父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是指配偶及父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非从业居民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子女参加居民基在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是指未满18周岁且未在园在校,以及在园国在校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2-14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