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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后医保缴费年限

    根据深医保規〔2022〕3号文第七条:本通知实施前,缴费年限不足仍在继续缴费的退休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缴纳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请问剩余年限是指的几年?如果没有特指,就是本文件第二条、第三条所指的缴费年限。如需引用深府令(256号)文会特别注明(本文件第二条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深府令第256号)。根据深医保規〔2022〕3号文规定,本人扣缴医疗保险费已满足10年,不应该再继续扣缴。请有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明确回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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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457898882

    发布于2023-02-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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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7292706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2〕3号)第七点规定,“本通知实施前,缴费年限不足仍在继续缴费的退休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缴纳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剩余年限按照退休人员在退休时根据适用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所核定的医疗保险继续缴费年限计算。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2-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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