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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不及备案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已经在异地就医,缺乏一个文件来不及先报备,后面怎么报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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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949084228

    发布于2023-01-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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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83386083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六十六条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第四十三条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二、未按规定转诊或备案、自行到市外就医的住院费用报销情形:如果就医医疗机构上线了广东省内直接结算平台,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到窗口申请报销;如果就医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其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支付,再凭以下资料向市医保机构申请报销:(1)原始收费收据(需加盖医院公章);(2)费用明细清单(需加盖医院公章);(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需加盖医院公章);(4)参保人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备注: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零星报销途径:①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②深圳市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1-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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