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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疑似新冠患者住院费用报销

    我母亲2022年12月16日感染新冠,2023年1月5日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住院,住院时核酸为阴性,医生认为不是新冠感染患者,住院费用1.9万,结算时我们自费1万多。我母亲住院主要症状是肺部感染,采取的诊疗措施主要是新冠相关措施。请问: 一、2023年1月5日住院,尚未执行乙类乙管,住院费用如何处置? 二、《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政策解读》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身份由收治医疗机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确定。”如何理解这句话?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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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834710105

    发布于2023-0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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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727973751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已联系咨询人告知新冠相关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但咨询人疑问在于诊断新冠,已告知需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等文件对咨询人解答。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1-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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