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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问题

    本人是深圳一档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目前尚有25000多元(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本人2022年11月份就在社保网上通过《个人账户活化使用》选择栏中开通了“支付本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功能。但是,本人于2023年1月4号去龙岗第三人民医院看病缴纳费用时,其中有一盒《枸地氯雷他定片》的药还是要求本人用现金(61.25元)缴纳,请问,本人在已经开通了用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支付本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功能的前提下,为什么还要本人用现金缴纳自付费用?为什么不能从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中自动划扣?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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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395974889

    发布于2023-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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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172088428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枸地氯雷他定片”是丙类自费药品,不能通过医保基金报销和从个人账户中支付。目前深圳的医保制度正在向全国靠拢,个人账户的活化使用需要参保人本人确认是否开通该功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1-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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