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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证补办所需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如何办理?

    补办离婚证需要”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这个证明材料找哪个窗口获取并盖章,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18年在龙华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办理了离婚手续,目前”婚姻登记业务”搬到了民法公园,现在补办离婚证是否需要跑两次(先到民政局开具”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然后预约到民法公园婚姻登记处提交相关资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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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394862553

    发布于2023-0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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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92014653 丨Lv 1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针对您咨询的“补领离婚证是否可以代办,离婚证补办所需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如何办理”等问题,龙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经电话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到您现为龙华区户籍居民,且结婚登记机关为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通知要求,已告知您补领离婚证只需本人持业务相关证件以及照片到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即可,无需开具婚姻登记档案。您表示理解和满意。如您有其他问题,可拨打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19926415025。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1 2023-01-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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