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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

    有一宗二手房买卖,自然人A从开发商B处一手买入,但B尚未将房屋过户给A,A又将房屋出卖给了自然人C。因A不愿意向C过户、交房,C诉至法院,现法院已判决结果:1、B限期将房屋过户给A;2、A在B将房屋过户给A后限期将房屋过户给C。 法院判决生效后,A、B没有履行判决,现C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过户,但A、B仍不履行配合执行法院的要求进行房产过户,这种情况下,需要向贵单位咨询以下问题: 1、在A、B拒不将房产过户给A的情况下,法院要实施强制过户,在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过户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会直接予以办理过户,还是需要A、B到场才准予过户; 2、如房产已从B名下过户至A名下,A又拒不将房产进一步过户给C,法院要实施强制过户,在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过户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会直接予以办理过户,还是需要A、C到场?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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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512854532

    发布于2023-01-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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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203159872 丨Lv 2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我局工作人员经电话联系您,已向您解答了凭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的流程及资料。您表示已知悉。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1 2023-0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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