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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违规要求业主收房

    开发商未向燃气公司办理和开通燃气业务的情况下就要求业主收房并开征物业费。 本人是某小区的业主,投诉和反映开发商在未向燃气公司办理和开通燃气业务的情况下,于2022年12月底向业主通知要求在2022年12月底之前办理交房和从次月开征物业费,希望有关部门确认开发商是否违规操作,要求房管部门给予处罚并要求整改,在取得交房验收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后进行公示同时需达到交付标准后再启动交房程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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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301033896

    发布于2023-01-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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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050459534 丨Lv 0
    给你看看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官网的回答:史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本机关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网信反映您购买的房子,开发商在未向燃气公司办理和开通燃气业务的情况下,于2022年12月底向业主通知要求在2022年12月底之前办理交房。要求房管部门给予处罚并立即整改。 您反映的项目是由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于2022年12月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按照《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实施细则》规定,该项目2022年12月13日取得燃气配套合格证明,现场燃气管道接口已完成连接,就燃气配套方面已符合交付许可要求。通气问题是在交房后,由业主自行向燃气公司申请开通手续并由燃气公司安排挂表后可投入正常使用。经核实,截止到1月12日,所有业主都可正常在线上或线下营业厅办理燃气开通手续,从1月16日起燃气公司按照开通申请情况分批陆续挂表安装。 特此告知。
    +1 2023-01-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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