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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账户活化使用咨询

    我之前咨询了医保局,关于本人的深圳一档医保不能购买慢性病药富马酸丙酚福韦片(TAF),罗湖医保局回复说在深圳医保公众号上操作:个人账户活化使用,便可以使用个人医保账户的钱支付这药。我在操作过程中,弹幕提示:办理个人账户活化使用业务后,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活化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费用不纳入平安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累计计算范围及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请知悉。 然后让我点击阅读并同意。 对于这条款文字我不太理解,请医保专家帮忙解读一下。1.个人账户超过社平工资5%部分可以使用。活化使用后,个人账户还能自动缴纳平安重大医疗保险吗? 2.我操作个人账户活化使用后,假如我住院,医疗费用优先从我个人账户里扣除?并且平安重特大疾病保险不给报销? 3.操作个人账户活化使用后,如果出现住院等情况,为了平安特重疾病报销,是否可以取消个人账户活化使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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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22625265

    发布于2023-01-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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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189337649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个人账户活化使用相关政策规定及开通后,个人账户支付的费用不纳入平安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累计计算范围及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已对您所咨询的问题予以详细政策解答。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01-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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