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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已离职员工申请社保稽核补差,个人部分差额收取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已离职的员工申请社保稽核补差后,交资料的时候社保局说暂时无法告知个人和单位补差金额。后续社保局从单位账户自动扣除了单位及个人差额部分。因员工已离职,薪资也已结清,离职员工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由单位向员工追回补差后个人承担差额部分难度很大。 鉴于社保个人差额部分划入的是员工个人社保账户,这部分费用本不应该由单位承担,建议社保调基差额补收数据直接推送到员工社保账户,由员工个人自己补缴个人差额部分,相信这个技术上处理难度不大。或者后续是否可以提前主动告知单位及个人差额部分,并由单位自主选择稽核补差是自动扣款还是手动扣款?疫情之下,企业艰难求生不易,以上建议还请领导考量。 另,员工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无法要求员工将个人部分差额转账至单位,社保局是否可以帮忙沟通?要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员工个人部分差额?烦请协助解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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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257186354

    发布于2022-12-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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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287226402 丨Lv 2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6日14:35分通过致电留言人,告知其追缴扣费的相关政策及流程,其表示知悉。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2-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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