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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备案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比例低和12月新政后共计统筹报销未使用

    前言:已在深圳相关平台异地备案至重庆市 问题1:经对比和发现在异地直接结算的个人账户支付低,将报销发票单据邮寄回深圳走市外门诊报销流程后个人账户支付比例高(比如邮寄回深圳市外门诊流程SZ00200100202211030230中114元全额记账都报了,历史查询多次发现邮寄回深圳支付总高很多部分可以到90%+),在异地备案重庆市定点门诊除了挂号费外。治疗或医药费最多为90%很多只有50%(比如12月5日在三级综合医院支付发现整体比例低于50%,查看详单发现乙类+自费差不多80元,剩下都是甲类),这个是为啥嘞? 问题2:12月1日后门诊支付有统筹后再个人账户支付,异地直接门诊结算是否可以使用,如果可以使用上述12月5日这笔记录看都是个人账户支付。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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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083089395

    发布于2022-12-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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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天梦机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深圳医保参保人已办理跨省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其在跨省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如跨省异地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在费用发生的一年内可向深圳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报销时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待遇。近年来,国家逐步统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并持续推进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减轻参保人垫资跑腿的压力,建议您优先选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国家、广东省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对于相关的待遇正在按计划分步完善。首先,今年年底前先行对住院和门诊特病的异地就医待遇进一步完善,同时,在市内实施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门诊共济保障,接着,加快修订《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新的医保办法实施后,将实现各类参保人市内、市外普通门诊待遇的一揽子调整。所以,当前我市各类参保人的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可在开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结算的市外医疗机构直接刷医保个人账户。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2-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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