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申请开具婚姻记录登记证明

    你好。我本人在东北老家买卖名下房产,需要离婚无再婚单身公证。公证处说除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外,还需要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开具的离婚无再婚登记或者证明。请问,我能委托朋友去办理吗?这个婚姻记录登记证明能开具吗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9802728712

    发布于2022-11-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郭秀雷 丨Lv 3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您: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除对涉台湾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可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您咨询的办理房产证明事由不在可出具证明范围内,如有需要,公证处可发函至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核查。经了解,您表示问题已得到解决。如后续有相关业务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55-26661013。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1 2022-11-29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