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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香港户籍的居民能否在内地从事诉讼业务

    尊敬的司法局您好: 我系一名香港户籍的居民,目前刚通过法考,但是最近有人告诉我香港居民无法在内地从事诉讼业务。于是我最近查询相关法律,发现并未限制香港居民在内地从事诉讼法律业务。 根据《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13修正)》第四条规定:“取得内地律师执业证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可以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可以代理涉港澳民事案件,代理涉港澳民事案件的范围由司法部以公告方式作出规定。取得内地律师执业证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涉港澳民事案件的代理活动应当依据有关具体规定办理。”本条规定未禁止香港居民从事诉讼法律业务。我的问题是香港居民在执业后能否从事诉讼法律业务,如果不能是为什么,依据的法律是哪一条,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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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oesid

    发布于2022-1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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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xlaxey 丨Lv 0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你好,办法中第四条明确写明,从事内地非诉业务,代理港澳居民的民事案件,案件范围司法部以公告形式作出规定,感谢你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1 2022-11-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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