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咨询关于医保一档参保人门诊统筹报销的问题

    深圳医保公众号发布了《重磅!12月起,一档职工参保人普通门诊也能用统筹基金报销啦!》的文章, 这个文章中针对门诊统筹报销部分存在歧义,想明确下: 1. 如果需要享受三级医院门诊统筹报销,该医院是否必须是本人选定的统筹定点机构才可以?(包含直接选择该医院或选择该医院下属社康) 2. 文中提到的“二级、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就医方式没有变化,参保人直接到医院就诊即可报销”,这里的报销是指个人医保账户报销还是门诊统筹报销? 如果是门诊统筹报销,这里指的二级三级医院是任意医院还是统筹定点机构?如果是任意医院,那是否适合选定统筹定点机构的规则、非转诊不能报销的规则有冲突?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ask9696003729

    发布于2022-11-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575166496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按照我省统一要求,参保人原则上需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原则上每人选定一家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我市增加了选定医疗机构的数量,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可以同时选定本市1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康机构或一级以下其他医疗机构)、1家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选定1家社康机构的,这个社康机构所属的上级医院,以及同属于这家医院的其他社康机构都自动纳入选定范围,相当于“选1送N”。此外,专科医院不受选定数量限制,充分满足参保人多样化的就医需求。二、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如果想要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专科医院普通门诊就医的,个人无需操作,挂号时直接由医院信息系统自动完成选定或变更操作,实现“无感秒办”,不影响参保人的正常就医体验。三、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普通门诊每人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目前标准约为6972元),其中,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普通门诊每人年度医保统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目前标准约为3486元),以此鼓励参保人“小病到社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享受更多医保待遇优惠。随着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逐年变化,最高报销限额也会动态调整。四、查询社康机构及其上级医院、一级以下其他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名单,可以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进入“名单名录”,下载《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2-11-2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